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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硬实力” 推动“加速跑”——昌乐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侧记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8日

  

  近年来,昌乐法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持续加大智慧法院成果应用力度,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做到延伸服务送法上门,依法保护企业的权益,努力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云上调解”增添动力

  “网上办案就是好,省时省力,效率也高。”近日,远在青岛的原告在昌乐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网上调解,成功达成了调解意见。

  原告青岛某地产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昌乐某村的于某、秦某诉至昌乐法院,要求支付房款及违约金15万余元。

  昌乐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充分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快速处理好纠纷的意愿。因原告公司位于青岛市,在综合考量了案件事实和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昌乐法院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网上调解促使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意见。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昌乐法院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办案模式,创新改进庭审方式,大力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保全、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等在线诉讼服务,及时定分止争,缩短涉企案件周期,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有呼必应”保企经营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昌乐法院快速高效调解结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感谢。

  原告苏州某公司与被告昌乐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原告依约供应了生产设备,但被告因资金不能周转导致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原告据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90万余元,同时申请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昌乐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制作了保全裁定书并进行了网络查控,冻结了被告公司的几个账户。但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其中一个账户为被告公司的信贷账户,当月31日银行正要放贷款,账户冻结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有可能导致企业信贷规模缩水和信用不良记录,给企业未来发展带来极大困难。

  为了在不影响两方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顺利结案,承办法官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还款方式和金额多次出谋划策,最终原告同意被告分两次共支付71万余元,被告支付第一笔货款后原告需立即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在向原告确认收到第一笔货款后,昌乐法院紧急制作解除冻结裁定书,联系催促查控部门在当月30日下班前将被告急需的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案件圆满结案。

  昌乐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企业服务,不等不靠,为企业考虑,帮企业解忧,为两个企业的健康发展解决了瓶颈问题,达到了审判质量和办案效果的双提升。

  “把脉问诊”助力发展

  “昌乐法院的这次活动,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山东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这样表示。

  在送法进企业活动中,昌乐法院法官通过“面对面”交流,向企业相关领导和职工讲解了企业在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解答了职工提出的相关维权问题,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

  工作中,昌乐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系列措施,积极“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送法进企业,既是对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的走深走实,也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昌乐法院组织青年干警,送法进企业,普法上街头,倾听司法诉求,解答法律疑惑,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生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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