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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收诉讼费! 安丘法院出具首份“诉前调”案号调解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3日

  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安丘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一案一号”精神,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不再转为“民初”立案,直接沿用“诉前调”案号为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

  9月1日,安丘法院速裁团队出具了本院第一份“诉前调”案号的调解书,为一起追偿权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申请人王某因资金紧张,向安丘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50000元,由申请人李某等人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笔贷款到期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后李某代王某偿还贷款40000元。李某向王某催要未果,遂于2021年8月17日将王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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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丘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将该案指派特邀调解员徐彩莲进行调解,本着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诉前调解不收诉讼费、结案快捷高效等优势,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处理案件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指导法官引导当事人明确约定:如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指导法官署名和加盖法院公章,赋予“诉前调”民事调解书以强制执行力。

  今年以来,安丘法院围绕降低诉讼增量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作协调,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据统计,今年共向各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推送诉前调解 2177件,调解成功26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12.17%。

  (安丘法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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