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丨高密法院:谁动了车辆里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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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 ||
“车辆登记时间是2020年,外观、内饰及轮胎成色都比较新,怎么可能行驶了43万公里?”高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五执行团队团队长齐振宏在评估车辆时,产生了巨大的疑惑。 案件情况 在执行王某罚金一案的过程中,生效判决确定追缴王某实际出资购买的某品牌轿车一辆,该车登记在张某名下。经查阅卷宗,该车辆已在侦查过程中被查封,但目前下落不明。齐振宏根据车牌信息委托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该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在对行驶轨迹进行了调查分析后,初步确定车辆仍在杭州当地。 执行经过 6月17日一早,齐振宏一行四人从高密出发前往杭州,在张某居住小区寻找未果后,便请当地交警将该车辆录入布控信息,车辆出现时协助扣留。7月12日,齐振宏向张某发送限期交车通知书并告知其当地交警已经布控,拒不交付车辆将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在巨大的压力下,张某终于在7月20日将车辆发往高密。 案涉车辆扣押到位后,齐振宏当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车辆的登记信息、违章信息、车辆里程等现状进行了详尽调查,但是发现车辆里程与车辆成色不符的情况,齐振宏认定其中有问题,于是向该品牌公司发送调查函,对该车辆自登记之日起至今的售后维修记录及每日行驶里程进行查询。 经调查,发现案涉车辆2024年7月18日13时6分12秒的行驶里程为13264公里,当日14时36分59秒行驶里程变成了429999公里,很明显,有人对行驶里程动了手脚。 齐振宏当即对张某送达到庭说明通知书,责令其三日之内当面说明情况,否则便将本条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以其涉嫌拒执罪依法侦办。张某第二日匆匆赶到高密法院,主动承认其私自调高里程数的行为,目的是让案涉车辆评估价大幅降低,自己再低价拍回。齐振宏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张某写下悔过书,并表明将主动配合法院工作。 2024年10月27日,经18人竞拍,50次出价,案涉车辆以138409.40元、溢价12%成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执行法院应当对财产现状进行调查,不得以“现状拍卖”为由免除调查职责……对机动车,应当调查登记信息、违章信息、排放标准、行使里程等对车辆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行车里程是评判车辆价值的重要因素,也是竞买人参与竞拍意愿的重要考量。该案处理过程中,法官通过细致的调查工作,发现案涉车辆行车里程中隐藏的问题,极大提高了本次拍卖的成功率、溢价率,避免“货不对板”所可能引发的后续隐患,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司法权威。法官在此提醒,任何试图瞒天过海、对抗法院执行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法院将对失信行为一追到底,与其想尽办法逃避执行,不如直面问题、早日履行,否则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严重的可能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切莫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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