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青州法院“花卉法庭”:线上高效解纷 护航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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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 ||
近日,青州法院“花卉法庭”采用线上方式快速调处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帮助原告从四川追回了拖欠的货款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水帘是花棚重要的降温设施,水帘的生产销售是青州花卉产业链条的重要构成,远销各地。三年前,青州一家贸易公司与四川一家农牧公司订立采购合同,农牧公司向贸易公司采购一批水帘及配件,贸易公司负责供货和安装。安装完毕后,经双方核算,货款共126万余元。不久,双方又订立补充合同,增加部分配件采购及货款。经贸易公司多次催要,农牧公司支付107万余元,余款20万余元未付。后贸易公司多次催要,农牧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不付。 案件调解 谭坊法庭收案后,将该案纳入“花卉法庭”受理范围,并考虑地域因素和双方意见,及时启动了线上的诉前调解程序,由调解员郝俊苓负责调解,法庭负责人徐宁法官跟进指导调解。 郝俊苓初步了解到,双方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但农牧公司表示资金紧张,暂时难以支付欠款。对此,郝俊苓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站在维护合作关系和行业信誉的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郝俊苓另向农牧公司说明,水帘今后的使用和维护可能还需要贸易公司的指导帮助,而且这一行业相互认识,如果欠款拖着不付、影响声誉,就很难再从青州采购质优价廉的水帘了。 经过几次电话沟通和释法明理,农牧公司答应尽快凑钱,在一周内付清尾款。为督促农牧公司主动履行,在徐宁法官指导下,郝俊苓建议双方在调解协议中加入违约金条款,并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后根据双方申请,“花卉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随后,农牧公司按照协议时间支付了欠款。从受理纠纷到结清尾款,经过15天的时间,该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以线上调解的方式实现了妥善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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