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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6月5日上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潍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绍军通报2023年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宋宗明发布潍坊中院与青岛中院共同会签的《关于开展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源头、链条治理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迟文文发布典型案例。

  据通报,2023年,潍坊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创新,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潍坊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立足审判主业,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防线。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加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民事案件审判力度,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3年,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84件,其中审结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各类刑事案件80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813件,审结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91件。二是完善司法机制,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效能。深化环资审判“三合一”改革,积极推进巡回法庭(工作室)建设,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共设立巡回法庭(工作室)11处,建立府院联动协作机制8个,与生态环境局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接待企业200余家。三是延伸司法职能,修复受损生态推进共同治理。秉承“谁破坏、谁修复”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劳务代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修复生态环境,共设立司法修复基地8处。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多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全市法院共有3件案例入选2023年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下一步,潍坊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司法实践,深化府院联动,推动协同治理、系统保护,为美丽潍坊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据介绍,近年来,青岛、潍坊两地查获、审理多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涉案植物大多通过两地花卉交易市场进行流转,花卉交易市场已成为该类犯罪的枢纽。为此,两地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开展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源头、链条治理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旨在提升生态环境和野生植物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会上,发布了10件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包括秦某某等四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宋某与刘某等四人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等,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为环境资源保护贡献司法力量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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